在互联网刚兴起那几年,有一句流传很广的话:在互联网上,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虽说这调侃的是社交的匿名和隐私问题,但我也看到了其发展的另一面,也就是网络上有藏污纳垢的现象,最常见的就是一些黄色网站、论坛或是其他群组。
不过,网络从来不是法外之地。一旦涉及色情内容,相关人员可能会犯这些罪: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赌博罪、诈骗罪等等。是不是听起来很吓人?就比如说,我们今天的主人公小赵。
小赵是个微信重度使用者,本人特别活泼,善于交际。为了方便跟同事的交流,他建了一个同事微信群。这本来是很正常的事,我们也经常这么做,但是,有一天,一个同事在群里发了一个小电影后,整个群就开始变味儿了。
当时,小赵正好加了几个所谓的“共享群”,手里有一些“资源”。于是,他开始在自己的群里转发这种内容。群很快活跃了起来,不少人也开始拉朋友进群,共享资源。小赵的内心越发膨胀,发的视频也越来越多。
最后被警方查获时,小赵的群里已经有 500 人,黄色视频也发了 500 多部。小赵心里是委屈的。因为他觉得自己只是单纯做分享,又没赚钱或做其他交易,怎么就被查了呢?
这种行为违法了吗?再进一步,如果小赵觉得这是个商机,开始“收费入群”,你又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