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法律 42 讲
周甲徳
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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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法律 42 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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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编造流言蹭热度?看守所里降温度!

最近,我把手机上的很多新闻 App 都卸载了。为啥呢?因为这些软件里的各种自媒体,每天都要向我推送大量、既不喜欢也不需要的内容,严重妨碍我的阅读。今天说什么“西瓜注糖了不能吃”,明天又是“鸡蛋和牛奶共饮会中毒”,诸如此类,乱七八糟的,看着就烦。
大概你会和我有相同的声音:我只想看点儿新闻呀,这都什么玩意儿啊?找一个纯粹点的新闻客户端怎么就这么难啊!
没办法,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流量驱动下,越来越多的商家打广告都是用奇葩内容来吸引眼球、增加热度,管也管不了,只能我们自己修炼出“火眼金睛”。
但是如果有人发的内容是假的,还严重损害了别人的利益,这个人还能继续嚣张吗?
比如,这个曾在新闻上轰动一时的真实案件。出于习惯,我还是用化名,小赵来指代主人公。
在这个人人皆是自媒体的时代,小赵也不甘落后,拥有微信公众号“你不知道的创业故事”,主要介绍一些知名企业的发展故事。因为内容没啥亮点,公众号本身的粉丝数和阅读量都也不算高。
为了制造所谓“爆款”,小赵跟人学了一招,从网上找了大量涉及“xx 山泉质量问题”的图片,然后拼凑编造。最终,一篇名为《XX 山泉停产,市面上所售 90% 都是自来水造假?!》的文章在其公众号上诞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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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讨论了在信息化时代,自媒体和网络平台上频繁出现的虚假信息和流言对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造成的损害。文章以一个真实案例为例,讲述了一个自媒体人编造虚假新闻导致企业巨额损失的故事,并对相关法律概念和情景进行了分析。文章指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文章也提醒读者在互联网上要遵纪守法,不随意编造谣言,同时也要理性维权,避免因一时冲动而陷入法律纠纷。文章以案例和法律知识相结合的方式,生动地阐述了虚假信息对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危害,同时也为读者提供了相关法律知识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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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我想问一下,对于公司没有指名道姓,打擦边球的怎么说呢?类似于“极客某间”这样的说法。甚至是诸如此类的。 第二是,如果对于公司或者产品再或者是企业的负面消息,如果属实呢?假如说,我买了某某山泉,里面发现了虫子。并且产品并未开封,随即便连带图片转发微博,引起大量关注的怎么算呢? 第三是,接续上面的案例,因为我发布了某某山泉的负面消息,最终涉及了法律纠纷,但最终经验证,该产品并非某某山泉生产,而是其他公司生产的仿冒商品,这时候如何定责或者说处理呢? 然后是回复作业,葛优躺的问题。自认为,公众人物,的形象以及行为,需要特殊对待。类似于网上流行的葛优躺的表情或者说图片,自认为不算侵权或者说违法。转载请注明出处即可。

    作者回复: 问题太多,记下了,挺有意思,下次直播说

    2018-11-12
    16
  • 海滨
    最近遇到个事情,杭州P2P公司团队解散了,公司要求员工签离职协议(自愿的那种),不签可能就拿不到工资。公司欠投资人的钱,说是采用良性兑付的方式。对于这种情况,员工该怎么处理?

    作者回复: 要是我,赶紧拿钱走人。

    2018-11-12
    5
  • 管理员
    转发时如何免责?比如注明“真实性没有核实过”可以不?毕竟有些事看起来比较恶劣,不转感觉没有公德心,转呢,个人很难有能力分辨真假。

    作者回复: 网上虚假信息太多,带有侮辱、攻击、嘲讽他人的不要转发。

    2018-11-12
    5
  • 老师我现在遇到了个问题,一个朋友在缅甸做赌场的工作。 网站上那种押龙虎。 让我给他介绍国内的客户,这样算违法吗?

    作者回复: 必须算,可能还涉嫌犯罪。 再都说了,这事可千万不能干,坏良心呀。

    2019-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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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null now
    老师我想问一下 我当时进入公司的时候明确表明过 如果需要出差 出差时间最长不可超过一小时 但是现在公司要派我长期出差 签合同的时候我也明确说过了 人事跟我说只要跟领导说一声就行 但是现在还派我出差 我不想去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应对

    作者回复: 再选择一个工作,把你的要求写进合同里

    2018-11-12
    2
  • 雪糕猴
    那在小吴的例子中,假如他的公司做的确实不对,小吴在微博上陈述的是事实的话,情况又如何呢?这让人想起前不久很火的鸿茅药酒事件

    作者回复: 这么严重的事情,需要证据证明。

    2018-11-12
    1
  • 三哥
    离职不满的小吴,违法的界限在哪呢?

    作者回复: 如果认为自已的权益受到侵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19-04-08
  • yason li
    请教老师一个工作中常见的场景: 小明同学因为双十一剁手导致资金紧张,上完班之后利用自己下班后的业余时间做了一份兼职(包括但不限于帮别人写代码、做运营方案、写产品文档等合法兼职工作)赚点外快来“回血”。这样做合法么?或者说,某些公司要求员工下班后不得从事其他兼职是否合法呢?
    2018-11-12
    9
  • 雪糕猴
    那在小吴的例子中,假如他的公司做的确实不对,小吴在微博上陈述的是事实的话,情况又如何呢?这让人想起前不久很火的鸿茅药酒事件
    2018-11-12
    4
  • 海员
    案例中没有说明由谁来界定是事实还是留言。直接如此武断的判定,只能是让谎言和虚伪在这个社会大肆横行。现在的天朝说真话真的很难。
    2018-11-1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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