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毛倩倩,之前有幸就职于传统出版行业,如今在极客时间做内容。虽然介质变了,但说到底都是在和文字打交道,所以文字规范肯定是避不开的话题,这篇文章我们就来聊一聊。
既然是说文字规范,所以无论编辑他人稿件,还是自己撰写稿件,均有涉及。不过,文字规范问题繁琐细碎,不是一篇文章能够囊括并罗列清楚的,所以我不会给你列出所有的正确选项,这些内容自有专业书籍和浩瀚的网络资料可查。并且,我们在文字规范上犯错,远不是没有资料可供求证这么简单。
先想想下面几种情况,是否似曾相识?
不就是错了个标点,错了个字吗?我写的文章本身很出彩,就没问题。
作者给到的原稿就是错的,关我什么事儿?
编辑知识小到标点使用,大到字词错误,那么多的细碎知识,我哪儿记得住,出错儿很正常。图书,不还有个错误率?
文字规范:“小”错误,有“大”成本
之前做传统纸质出版,那时对于文字错误,脑中时刻绷着一根“成本”的弦。《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明确说明,图书质量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一则属不合格,图书需要召回重印,甚至几千册图书全部销毁,化为纸浆。每一本书就像编辑的孩子,那种负疚感,远不是金钱惩罚可以比拟的。
对出版不合格图书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
经检查属编校质量不合格的图书,差错率在万分之一以上万分之五以下的,出版单位必须自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 30 天内全部收回,改正重印后可以继续发行;差错率在万分之五以上的,必须全部收回。读者购买的印制质量不合格的图书,出版单位必须及时予以收回、调换。
对出版编校质量不合格图书的出版单位,由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可以根据情节处以 3 万元以下罚款。一年内造成三种以上图书不合格或者连续两年造成图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由省级出版行政部门注销其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三年之内不得从事出版编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