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回复: 谢谢分享几乎标准答案!
@编辑,麻烦给置顶,谢谢!
作者回复: @编辑,请置顶,让华仔坐上沙发哈。😄
作者回复: 谢谢分享,同感。
有些人就问我,你面试问那些算法干啥,用不上呀。其实我在考查他的程序思维。
作者回复: 我碰到过我觉得点状的: 只能讲明白这个点,但不能把这个点展开讲。扩展有很多维度: 从内部原理到外部应用,从问题的相似性讲若干可选方案,从技术的相似性讲若干应用场景; 讲技术体系; 讲发展史。。。
还有,分析问题只分按0/1两种情况分析,而不是灰度的; 只按自己的想法回答,而不是换位的; 对某个问题,加了假设条件,把问题变小了; 只回答这个问题,而忽略了相关的问题,回答之间不照应。情况很多,都是孤立思考问题的结果。
作者回复: 好方法,写出来很考验对知识的理解程度。
作者回复: 为了尽量准确,我问了一个认识的HR,而且查了下资料: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简单说,如果你书面提交了离职申请,30天后,就可以离开了。
这种情况,我建议你先跟你老板亮明底牌,定好明确的离职日期。在此日期以内,还要该做什么做什么,毕竟还是拿完整工资的,不是“半”离职,站好最后一班岗,老板也无话可说。如果老板横竖就是拖着不让你走,这有点缺乏法律常识,你可以先找HR或者他的老板谈,最后还无法达成一致,30天就走人,走法律程序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