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回复: 我自己的经历是“problem-focused”要远远多于“solution-focused"。 这应该是互联网的通病。 等你想透了机会老早就没有了。 业务架构不应该和技术架构同构。 宏观上技术的架构和技术团队的组织架构一般是同构的。
作者回复: 这个挺有意思。 不过我们不是在这个时候梳理的。 专利一般是在规划过程中梳理的。
作者回复: 没太看懂你的评论。。。
作者回复: 谢谢鼓励, 写专栏的当时交稿很急, 很多图其实还是有瑕疵。 期望能理解。
作者回复: 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