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和人争论时,如果要反驳,那一定是低维度反驳,越细节越好。而在说服对方时,则要在高维度说服对方,越宏观越好,比如从公司的大目标出发。高维度讲究的是求同存异。”这个说得很好。
作为一名在海外工作的工程师,以前可能无意去理解到这点。今天有个技术讨论也算是第一次有意识运用这个原理。要去辩驳对方,卧槽,用英语理顺思路,那个对细节把握啊,一场10多分钟的讨论,好累。
作为非英语母语在海外工作的人,不知是不是具有普遍性,我总以为能听懂大概,事后确认就够了。按照这个思路,因为你总是止步于听懂大概,所以一般总傻不拉几被别人”求同”了。而争取资源要求改变的事情,一般属于”反驳”的范畴,毕竟人性讨厌重新分配。而因为语言能力的问题,细节讨论不到位,所以说服力不足,往往最后不了了之,也算是被“求同”了。
所以如果语言能力做不到细节的把握程度,做执行者,可以了,因为只需要理解他人嘛。但是你要是一名经理,如果要争取资源,对不起,请修炼好自身的语言和逻辑能力,达到对细节的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