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不从物质上惩罚工程师”。
如果觉得无法掌控员工的生产力盈余,可以要求团队写周记甚至日报;如果觉得员工工作不合适,要么谈话,要么开除。惩罚工程师看起来很解气,但对这个人能否反省和进步,意义不大。不再犯错不等于反省,或许就如同文中说的,只是等于“不再触碰”。
那惩罚的意义何在呢?这个员工成长不起来,早晚要被开除。
延缓公司为该员工递增支付的成本吗?企业如果真的有这个资源,何不再培养一位新员工,毕竟价值观都不一致,将人留下来只是“徒添鸡肋”罢了。
将员工吓得因噎废食,实在没有必要,与其如此,何不直接开除员工,这样你好我好大家好,别耽误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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